湖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 我要分享

  为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湖南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树品牌、优服务,培优培强电商物流平台企业,全面优化电商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力争到2022年,全省电商快件实现长株潭地区“半日达”、县域城市“次日达”,农村地区“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基本建立起普惠城乡、通达国际、产业协同、便捷高效的电商快递物流服务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规划协同引领。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相关详细规划应统筹考虑快递网络节点、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保障快递物流建设用地。各地要在城区或城区周边安排快递物流仓储建设统一用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物流项目,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并在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优先保障省级及以上重点快递物流项目用地,用地计划确有缺口的,由省里统筹安排。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允许以租赁方式向快递物流企业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划拨供应。对生产企业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认定为工业仓储用地。(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到2022年,在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快递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各市州要按照布局合理、供需平衡、适当超前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电商快递物流园区、现代化处理中心、区域性分拨中心、仓配一体化集散中心、高端冷链物流中心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应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建设具有快件运输能力的综合运输服务站。全面落实已出台的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公益性、公共性冷链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省级电商快递一体化信息平台。(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

  (四)加快快递末端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民建公助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化、集约化、智能化的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农村及社区末端服务网点覆盖率,实现投递服务合作和统仓统配、联收联投。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六进”工程。加快实施“邮政在乡”工程,升级“快递下乡”工程,依托“湖南省信息进村入户” “电子商务进农村”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目,推动快递企业加快农村网络布局,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推进快递物流与农副产品基地的对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6小时鲜活农产品省内快递物流配送圈。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服务平台,配备专用冷冻、冷鲜设备。(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五)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的智能投递末端节点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带冷藏功能的智能投递设施。各地要将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等项目范围,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新装智能快件(信包)箱、传统信报箱智能化改造,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提高快递物流服务效率。到2022年,实现城市社区智能快件(信包)箱全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促进电商快递业务协同。鼓励和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开展上下游资源优化整合和高效组织协同,发展供应链库存管理、生产线物流等融合新模式。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城市配送物流企业、高等院校等通过战略联盟、功能联合、资源共享等方式打造合作共同体,开展物流分拨、快件代收、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便民服务,提高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水平,提升社会物流运行效率。提高物流通关和保税监管能力,支持快递物流企业通过我省口岸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业务,密切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能源与原材料产地、制造业基地、贸易中心的合作,为构建“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提供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快递物流企业“走出去”建设公共海外仓,建立跨境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形成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支持增开跨境电商全货机航线和中欧班列,畅通海陆空转关通道。(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长沙海关、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七)促进电商快递物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地引进国内外电商、快递物流企业总部、区域和功能性总部、研发基地、财务结算中心,对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等,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电子商务园区以及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各地在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仓储、配送用地,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到2022年,全省建成1-2个千亿级电商快递物流一体化园区,培育1个电商快递物流技术创新基地,打造1个跨境电商中西部地区区域性集散中心,各市州至少建成1个电商快递物流一体化的综合性园区。(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八)便利配送车辆通行。各地应在城市道路、街区合适位置,增加配送车辆的临时停靠点,允许配送车辆在驾驶人不离车的前提下停靠,根据不同路段确定允许临时停车时段、时长、车辆类型,并完善相关交通标志。对配送车辆采取限行或禁行措施的城市,对按邮政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城区快递运输车辆放宽通行限制,给予通行便利。各地应在2019年底前制定快递收投专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明确配送车型标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九)发展绿色快递物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积极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制定配套政策鼓励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推广电子运单、可循环使用的快递封套。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照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给予支持。(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鼓励行业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无人机起降场地,打造无人机农村投递示范区。加强快递物流标准化工作,对新制定的重要物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项目,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